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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4月3日丨华锋股份(002806)(002806.SZ)公布,公司董事长林程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林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8号)。
经查,林程作为广东华锋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长,于2022年7月18日至9月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92.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交易金额1271.47万元。其未在上述减持行为发生的十五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监管局决定对林程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林程应认真吸取教训,认真学习证券法律法规,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及时做好信息披露,杜绝此类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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