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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王晨婷
31省份最低工资表迎来更新了。
1月2日,人社部官网发布了截至2023年1月1日的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数据显示,上海市和北京市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分别达到2590元和2320元。另有天津、河北、江苏等11个省份的月最低工资第一档标准都达到或超过了2000元。
作为保障“打工人”基本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每两年至少调整一次。因此,2023年伊始,部分省份就率先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
河北省从2023年1月1日起大幅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本的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四档,调整为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贵州也将于2月1日执行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时代周报记者还注意到,青海、广西两地上次调整都在2020年年初,因此今年年内也有望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13地首档月最低工资超过2000元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最新数据,各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在1340元-2590元不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在14元-25.3元不等。
2004年3月1日起施行的《最低工资规定》明确,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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