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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韩利明
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工作于1月8日正式结束。
谈判结束当晚,医保局消息称,此次共有阿兹夫定片、Paxlovid、清肺排毒颗粒3种新冠治疗药品参与谈判。最终,阿兹夫定片、清肺排毒颗粒谈判成功,Paxlovid因生产企业辉瑞投资报价高未能成功。
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同时表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的所有治疗性药物,包括Paxlovid、阿兹夫定片、莫诺拉韦胶囊、散寒化湿颗粒等,医保都将临时性支付到2023年3月31日。这也意味着,在此期间,新冠病毒感染的参保患者使用上述药品均可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现阶段,国内新冠口服药供不应求。日前有消息称,国内一些药企有望得到授权生产和销售Paxlovid,许可交易条款最快可能在1月22日敲定。围绕该消息真实性,1月9日,时代周报记者联系辉瑞投资相关负责人,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此次参与医保谈判的辉瑞(PFE.NYSE)Paxlovid为2022年2月11日附条件获批进口国内;真实生物的阿兹夫定于同年7月25日获批增加治疗新冠适应症的申请。相比处于风口浪尖的新冠口服药物,清肺排毒颗粒相关市场信息较为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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